2月14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山东省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若干措施的函》,将山东省近期推出的19条加快外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印送全国各省(区、市)参照借鉴。文件表示,山东省19条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任务分工明确,强化了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对当前各地克服疫情影响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做好全国稳外资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文件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2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推动外资大项目落地,实施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保护外资合法权益。
(附: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山东省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若干措施的函)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山东省加快外商投资企业
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若干措施的函
2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突出服务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商投资主题,出实招、办实事、解难事,行动迅速,决策果断,推出19条加快外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支持力度大,任务分工明确,强化了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对当前各地克服疫情影响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做好全国稳外资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现将《通知》印送你们参照借鉴。请认真贯彻落实2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推动外资大项目落地,实施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保护外资合法权益。各地稳外资相关新举措、新做法,请及时报送商务部(外资司),我们将予以总结推广。
附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
商务部办公厅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