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113号
【发布日期】2005-1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06年重要工业品(原油、成品油、焦炭、稀土)一般贸易出口配额总量。
商品名称 |
单位 |
配额总量 |
原油 |
万吨 |
100 |
成品油 |
万吨 |
900 |
焦炭 |
万吨 |
1400 |
稀土 |
万吨 |
4.5 |
商务部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