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公告2016年第60号
【发文日期】
【发文机关】商务部
【发文字号】公告2016年第60号
【发布日期】2016-10-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现公布2017年工业品和农产品出口配额总量。
商务部于2016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受理出口配额(不包括通过招标方式分配的出口配额)申请。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商务部提出申请。
通过招标方式分配的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等商品的出口配额申请条件、程序等另行公布。
商务部
2016年10月30日
2017年工业品和农产品出口配额总量
商品类别 | 商品名称 | 配额总量 | |
工业品 | 白银 | 4500吨 | |
磷矿石 | 80万吨 | ||
甘草及甘草制品 | 6200吨 | ||
农产品 | 活大猪 | 180万头 | |
其中:对香港 | 165万头 | ||
对澳门 | 15万头 | ||
活中猪 | 8.24万头 | ||
其中:对香港 | 8万头 | ||
对澳门 | 0.24万头 | ||
活牛 | 5.72万头 | ||
其中:对香港 | 5万头 | ||
对澳门 | 0.72万头 | ||
活鸡 | 640万只 | ||
其中:对香港 | 300万只 | ||
对澳门 | 340万只 | ||
锯材 | 26万立方米 | ||
蔺草及蔺草制品 | 2900万公斤 |
注:甘草及甘草制品、蔺草及蔺草制品出口配额通过招标方式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