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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4年第29号
【发布日期】2014-04-28
【实施日期】2014-04-28
商务部批准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粽子》(SB/T 10377-2004)第2号修改单(详见附件),现予公布,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附件:《粽子》(SB/T 10377-2004)第2号修改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4年4月28日
附件:《粽子》(SB/T 10377-2004)第2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商务部于2014年4月28日以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29号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修改事项如下:
原标准中:
8.1 标签
8.1.1 包装上的标签除了应符合GB 7718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如下内容:
a) 应标明食用方法;
b) 食品名称应标明商品的属性;
c) 粽子品种名称应标明粽子馅料的主要原料。
修改为:
8.1 标签
应符合GB 7718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