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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第三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等13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01号)有关开展第三批试点申报的要求,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商务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专家对地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拟确定70个城市(区、州、盟)开展全国第三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序号 省(区、市)、兵团 试点地区
1 北京市 朝阳区
2 海淀区
3 丰台区
4 通州区
5 大兴区
6 天津市 河北区
7 宝坻区
8 山西省 晋城市
9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10 呼伦贝尔市
11 兴安盟
12 通辽市
13 吉林省 四平市
14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15 大庆市
16 七台河市
17 上海市 浦东新区
18 黄浦区
19 闵行区
20 江苏省 连云港市
21 淮安市
22 扬州市
23 镇江市
24 泰州市
25 宿迁市
26 浙江省 杭州市
27 温州市
28 嘉兴市
29 绍兴市
30 金华市
31 衢州市
32 舟山市
33 台州市
34 安徽省 滁州市
35 福建省 泉州市
36 江西省 萍乡市
37 山东省 淄博市
38 枣庄市
39 泰安市
40 日照市
41 德州市
42 河南省 洛阳市
43 湖南省 常德市
44 广东省 深圳市
45 佛山市
46 湛江市
47 云浮市
48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港市
49 贺州市
50 河池市
51 海南省 海口市
52 三亚市
53 四川省 自贡市
54 攀枝花市
55 遂宁市
56 乐山市
57 贵州省 遵义市
58 云南省 玉溪市
59 楚雄彝族自治州
60 西藏自治区 拉萨市
61 日喀则市
62 林芝市
63 昌都市
64 陕西省 延安市
65 甘肃省 酒泉市
66 张掖市
67 青海省 西宁市
68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卫市
6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70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公示期限为2023年8月3日-8月7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电话:010-85093780,3794

传真:010-85093767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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