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文物局等5部门坚持“优中选优”的工作原则,组织开展了新一批中华老字号认定,在企业申报、地方推荐的基础上,遴选出388个品牌,拟认定为新一批中华老字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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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