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商服贸函〔2021〕12号),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2019年度、2020年度3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19个申请城市开展了综合评价。
现将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6月10日-6月17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商务部服贸司,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敬艳辉
电 话:010-8509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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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9年度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及申请城市综合评价结果.pdf
附件2 2020年度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及申请城市综合评价结果.pdf
商务部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