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6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发布公告,决定结束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冷轧钢板(墨西哥海关税号: 7209.16.01, 7209.17.01, 7225.50.07;产品描述:非合金钢或含硼量≥0.0008%的合金钢,未电镀,无涂层,宽度≥600mm,0.5mm≤厚度<3mm)的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自2020年6月20日起为期5年,具体征税方式如下:
一、对自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进口产品征收65.99%;
二、对自唐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口产品征收82.08%;
三、对自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中国出口公司进口产品征收103.41%。
裁决自公告发布次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