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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援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低收入人群保障住宅项目中资施工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驻斯中资企业(机构):

根据援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低收入人群保障住宅项目工作安排,中方拟于近期向斯方推荐参加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任务投标的中资企业名单。按照中斯双方于2023年11月27日签署的《援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低收入人群保障住宅项目实施协议》,双方商定相关中资企业资质条件如下:

(1)在斯注册,中标的中资工程总承包企业签订合同前需完成在斯建设发展协会的注册。

(2)具有中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在斯具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或近十年内的已完工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上述两项均以工程总承包身份承担)。

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任务投标的中资企业于12月18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报名表(附后)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中国驻斯里兰卡使馆经商处邮箱(lk@mofcom.gov.cn),邮件主题标明“公司名称+项目工程总承包任务投标报名”。

援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低收入人群保障住宅项目工程总承包任务投标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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